「经济」乌鲁木齐市民能否缓缴社保费?官方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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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唐恒毅在8月2日下午举行的新疆新冠肺炎市预防控制肺炎疫情第16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上调地方社保政策下限,个人可以缓缴。
图片来源:新疆发布现场截图
一、【/s2/】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19年可继续执行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s2/】。
二、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纳,2021年继续缴纳,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如果需要暂停支付,可以通过手机app或以后再去社区暂停支付。对各类中小企业,可继续享受部分免征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包括基本养老金、工伤、失业等,直至今年12月底。在延长减免税期政策出台前,已收取工程保险费的工程项目,将返还差额。
三、【/s2/】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暂缓缴纳社会抚养费至今年12月底,在暂缓缴纳期内免收滞纳金[/s2/】。此外,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网上办公、手持办公和邮件办公等社会保障服务,确保疫情期间社会保障服务不间断。
此外,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何表示,所有确诊、疑似和无症状患者的医疗费用全免。
一、新冠肺炎肺炎诊疗项目覆盖的医疗项目和药品全部纳入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第二,未参保患者发生的治疗费用也是免费的。
第三,出院确诊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康复治疗费用按照新冠肺炎特殊医疗保险政策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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