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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晚清长春:“夹荒抗丈案”始末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作者:阙永春更新时间:2020-10-19 12:08:01 阅读:

本篇文章5791字,读完约14分钟

光绪年间,长春堂向政府推广前后,发生了蒙古王公与清政府调查张加租的事件,佃户以武力反抗张,最终酿成重大血案。这起血案有其复杂的前因后果和背景,教训极其深刻。

要想彻底了解这件事,必须从长春堂成立之初的土地租佃说起。

“更多的土地,更少的租金,让难民受益”[S2/]

长春堂始建于嘉庆初年的郭尔罗斯前旗围区。孟珙率先招人种籽,在柳条外开辟了新开河-伊通河-乌海河-饮马河-木石河一带的土地。建立了四个城镇,大约有30件盔甲。后难民数量剧增,隆安荒向五河之外的西北开放,西荒和东荒向东西开放。这些荒地开放后,五河以内的土地称为“老荒地”,荒地称为“新荒地”。

龙安黄佳位于伊通河下游北岸,伊通河是以荒原上一座叫龙安(或龙湾)的古城命名的。这片土地是道光四年(1824年)开垦的,增加了长春堂第五乡——农安乡。乡初有3 A,后增至5 A。

贾茜垃圾是新开河——伊通河以西的荒地。道光七年(1827年)填海造地完成后,因当时位于于恒乡西界之外,故称贾茜废地。贾茜废弃后,归于恒乡管辖,改由九家代替,加十至十五家。

木石河到松花江以东的荒地叫东家废,位于当时的怀化乡东界和木石河以东。道光十一年(1831年)垦荒完成后,编第一、二茬,由新增的农安乡管理。

贾茜面积最大,包括农安县的八吉莱、三岗、王龙,公主岭市的双堡,农民人数最多,补遗(六甲)最多,所以后来常用“刘佳”一词指代整体不足。

蒙古人和佃户之间的土地租佃关系叫租,其实就是卖,因为蒙古人租的时候要押荒银,租地没有时间限制。而且由于清政府没有对郭茜琪放出的土地征税,佃户只从蒙古公交车上租来,蒙古人又不熟悉农业,所以地租定得相当便宜,每年每亩地的地租是“四升粮,两分钱一里银”(后来折算成每年420条)。相比之下,同期吉林的地租“不等于每亩八分银,四勺米,两份五分,一石一米就是一两银。”两者相差三倍以上。

(文化)晚清长春:“夹荒抗丈案”始末

不仅是蒙蒂租金低,还因为蒙古人不太懂内情,所以首领和难民都比较有教养,很少被举报,从而欺骗了蒙古人,蒙古人还允许在租赁土地之外开垦沙漠,这让租户获得了很多额外的好处。租荒地的期限也很长:旧荒地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开始租,然后每隔45年租一次;三夹屯田租金始于道光十五年(1835年),每10年增加一次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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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那么低,除了已经放出来的土地,还有很多闲置的废弃物需要回收,这也是当时吸引难民蜂拥而至的原因。如长春县志所言“租地多,流民受益少,所以最受欢迎”。传说中“冒险到关东”的农民竞相占领荒地,也就是说这种法界占领了多余的荒地。

一百年后的“执荒反张”血案也与此有关。

从“房租涨四”到买断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荒到了第一个勘探期。贫瘠的土地虽然贫瘠,但有丰富农业经验和勤劳精神的农民是可以改造的。这十年间,佃户开垦了大量荒地,孟公根据合同进行了勘察,然后将漂浮的亩地升级为家庭。但由于蒙古人对农业不熟悉,调查起来既费时又费力。与此同时,租户不想让孟珙检查所有的开放荒地,双方都想谈判增加租金。就这样,经过协商,将租赁的土地亩数增加40%,结束了调查。这就是蒙古和未来的人们经常提到的“房租涨四分”。“四加租”对租客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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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六年(1856年),是第二次探索时期。十年来,佃户开垦了更多的土地,有大量的荒地可供未来开垦。结果,房客们开始了买下短缺部分的想法。就这样,从离蒙古边境更近的农安乡的四甲、五甲开始,再到西边的一甲、东边的一甲,都为蒙公将耕地外的整个荒地“让民居住或耕田或放牧,但绝不过问”的承诺付出了代价。佃户要求姬昌政府作证,在宽城子财神寺立碑,“让石为志,不为云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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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珙把长春堂三个沙区的荒地全部卖给了佃户,总共多得了12.3万左右的闲钱。算算,当时全夹荒租地14万多,按每租420文算,一年租金近6万鹤。孟珙放弃了查勘和增加租金的权利,额外的收入一度只相当于两年的租金。客观来说,是得不偿失的。然而,在承诺不再开发张之后,这片荒地被佃户连年开垦,逐渐成为良田。在这笔交易中,租户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加速了长春农业的发展,这在未来逐渐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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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蒙古公众违约时,承租人和人大进行了抵制

在承诺“绝不与张来往”后的20年里,双方各奔东西,相安无事。然而到了光绪十一年(1885年),事情发生了变化。

光绪七年(1881年),五河之内的“老荒”达到了探索阶段。结果,除了“种植原租地18.7万元以上”外,新增土地“浮动20.81万元以上”,比原租地高出一倍以上。不算新租,只有一次性换的荒银(每2100字)会“收43.7万元以上”(1000是鹤)。

这时,住在荒地上的佃户把大量的沙质盐碱地开垦成耕地,至少有40万公顷。新攻珏的郭倩琪看到“旧废”丈量的巨大利益,协助认为放弃丈量丈量的扎萨克图普武汝吉图承受了太多苦难,于是与千诺断绝关系,在光绪十一年扮演李,要求增加丈量的租金。为了维护蒙古人的利益,李芳园同意了这一要求,要求当时的吉林将军西园与孟公一起增加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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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传来时,人们情绪激动。不仅租客按约上诉,反对调查张,就连当时长春会馆的总法官也坚决反对。他甚至将《金匮要略》中免张的题字引申出来,直接带到袁那里,暗指袁:如果他真的同意为调查张而加租,那一定是得到了的好处。在佃农的呼吁和的反对下,袁执政期间,加租问题被搁置。

然而并没有放弃,他不断地向李请愿,李则不断地催促。在这种情况下,几年后,当长春堂在秋冬季(1889年)被提升为政府时,新的吉林将军总督任命该协会领导全福和长春知府探索短缺。

那年十月的一天,全福等人进了贾茜荒,佃户站起来阻拦。有一个叫刘墉的房客“挺身而出订立了先前的协议”,要求豁免,但全福拒绝了。于是千户佃户成立,不仅抢了丈量土地的弓绳,还把全福等人驱逐出荒。与此同时,东嘉荒发生了“阻挠张清”。

在全福等人被逐出夹子荒后,政府和孟珙知道他们违反了合同,将此事搁置一边。但此时他们已经大致掌握了三个新增名额不足40多万人的情况,怎么可能受之前协议的约束而放弃呢?一方面,随着全福的胜利,佃户被彻底驱逐和带走。第二年春天(1890年),他们通过“建立会议”的方式聚集租户,为有组织的军事抵抗做准备。

“会”是中国社会的一种传统交往形式,它有各种各样的恶与善,但有一个共同点:抱团互助。开会的时候会变成一个组织,一定要有一个会议负责人。西域佃户封为“刘佳大会首领”,并承诺各家各派一人,自备器械,参加反张。和其他反张的佃户也制造旗帜,购买子弹,成为民间武装组织。甲戌的其他甲虽然没有直接加入,但都支持这种形式的反张,只有西家欢的紧随其后。此时,政府和租客已经进入了对抗状态,此时的灾难是租客自己埋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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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租分租”,有新一波的探索

光绪十九年九月(1893年秋),长顺又受札促,要求结束长春的加租。因此,他任命刘基弥补张承泰,并为塔尔干辩护,与孟珙谈判此事。他认为佃户多年来一直抗拒张,要调查张“确实很难”。建议将“老荒地”增加的耕地规模进行对比,将西部原有的荒地亩数增加一倍,以结束张调查,以后不再调查张。孟珙同意了,生活贫困的人们也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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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一个难题:租金会翻倍给谁?怎么分配?

因此,在所谓“乡绅”的邀请下,张承泰主持“士绅民议”研究此事。虽然叫“君子人代会”,但实际上参加会议的都是大乡绅,也就是早年“带头”、“争荒”的老住户。在几十年的土地开发过程中,他们已经在原有的租赁土地之外开垦了大量的土地,并且已经将大量的承包土地转租给了新的承租人(即已付清),成为了“地不租”或“地多租少”的一户人家。他们提出了看似公平,实则利己的“审约分租”方法,在张承泰的偏心下,“各拿各的铠甲,服从各的,呈给委员,把原作发扬给将军,表明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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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引起了大多数租客的不满。虽然看起来是最容易的,但却是最不公平的,因为这个时候更多的有地契的土地被转让给了占租客大多数的新租客和小租客。相对于大户和老户来说,他们吃亏,A和A之间没有平衡..于是,佃户以为自己被政府欺骗了,坚决反对,继续聚众反抗张,政府与佃户陷入了新一轮的对峙。

张顺打出了一个准“弹簧压”,制造了一个触目惊心的血案[/s2/]

在长春,这几年东北朝阳教案发生时,农民军起义,据说还有“教匪”等“马贼”也逃往西部夹荒,混入反抗张的农民,使、黑两省的统治者十分不安,长顺不得不加快加租的最后结算。

不幸的是,最终的解决方案是血腥的“弹簧压力”。

光绪二十年三月(1894年春),长顺在长春和农安成立了加租局,由长春知府文华任总理,张承泰、塔尔干、农安知府为会议办事机构共同处理此事。先是抚上,解决了反抗张的“冠军”。于是,当抚众抗张失败时,长顺上奏朝廷,获准出兵“抢购”。

征后,已有一部分退军,但仍坚持只有长州府的十三甲和农安县的十四甲,乡甲会领导刘、、、孙奇峰、刁等成为会领导,仍聚集千余人抵抗张。他们还联系了当时的“教师匪”贾(化名)和“胡匪”赖安。就这样,事情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原本的官民冲突演变成了官匪混合冲突的对抗,无形中为政府提供了战斗的借口。

今年4月9日(1894年5月13日),长顺接到报告说,岳殿辉、刘、刁等人带领五六百人,持枪反抗张的佃户,把枪带到长春府以北90里的第十四家许家屯裕富商行(现为农安县三岗乡大坊子村裕通富屯),长顺从吉林省派出“训练队”为他们服务。

宇通富的企业名称位于许家屯,经营油坊、布店和大型汽车店。它有一个很大的庭院和很高的城墙和城堡建筑,这在房客眼里是一个防御性的据点。

4月12日(1894年5月16日),清兵到达许家屯。当时聚集在宇通府院的佃户,不是在研究如何与官兵作战,而是在讨论对策。在没有统一意见的情况下,一名在外负责观察的少年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开了一枪,清兵立即出击,双方交火。清军在不能进攻的时候动用大炮,打死烧死86名村民,逮捕200余人,其余逃亡,死伤官兵60余人。刘被发现在夹墙中,被“当场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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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月店社不在宇通府。他听到消息后知道已经无路可退,于是聚集数百人带着土匪,去劫掠位于宇通府(未攻取)西北三四十里处的城堡的师曾当铺,然后退到附近的朝阳堡屯(今公主岭市双堡镇朝阳堡屯),加入那里的反张佃户。根据事后转嫁责任的吉林官方文件,当时有佃户和“三四百骑匪”从朝阳堡的宇通府跑来,“约有一千五百头麋鹿聚集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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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样的局面,清军于14日(1894年5月18日)分两路出击,主要是一路搜索岳殿辉等人至十三甲双城和朝阳堡,一路追击从宇通府逃出来的刁等人。

清军对聚集在双堡和朝阳堡的反丈者攻击最为猛烈,使用了杀伤力极强的“开花炮”。结果756反丈被杀烧死,伤者不计其数(岳殿辉、孙奇峰在逃,后岳殿会被困住杀死)。另一方面,清军在“农安Xi帮和土匪头子刁毛成”中获胜,杀死十多名佃户,逮捕七人。

三个地方的两次“罢工”和三次战斗导致800多人被杀和烧死,总共有“1700多人”被杀和受伤,这在以前是悲惨的空。到20世纪20年代编纂《长春县志》时,发现“双城堡、朝阳堡有白骨磷,混有沙碛”。

当年吉林官军“镇压”长春反张殿民、盛京营办和齐齐哈尔副总指挥等。,全部冲进长春抵抗张殿民,形成扼制,防止进一步内乱。

血案发生后,东北轰动,人民感情沸腾,长春政府与人民的对立达到顶峰,更大的冲突濒临,调查再次结束。甲午战争爆发时,中国战败并获得赔偿。清廷为了缓解民众情绪,推卸政府责任,于次年(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接受了黑龙江恩泽将军的请愿,对华西灾荒事件进行了调查,并对长顺、文远、张承泰以及率领军队镇压佃农的清军最高统帅文远进行了惩处,以减轻民众的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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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两年后以加租结束【/s2/】

清廷虽然惩罚了一堆制造血案的官员,但并没有阻止房租上涨。两年后(1897年),清廷命令新吉林将军毛焰继续这项工作。

毛焰被任命后,不仅阅读了长顺等人关于加租过程和血案的描述,还阅读了自调查以来的所有文件,并派人基本查明了短缺的亩数。因此,他认为前增租官员方面没有大的失误,仍然遵守前面的讨论,即“租金按租地翻倍计算”。因此,光绪二十三年五月(1897年夏),毛焰任命靖边为亲军首领,登记为副总司令,继承三等子文赋,由长春知府鄂陵等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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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毛焰声称租金仍然是按照出租土地数量翻倍来计算的,但他放弃了“核实租赁和分摊租金”的方式,改为就地分摊租金,从而消除了因租金上涨分配不均而造成的对抗,照顾了血案中死亡人数最多的13A。

当年年末新租地增加256,564,9亩,2分,加上木石河增加2亩地,翻倍应该没问题,第二年春天(1898年)完工。毛焰报道称,长春大厦、农安、贾茜垃圾、董家垃圾的加租全部完成后,“旧租地计140,240,07亩,8分……新租地平均加144,692,7分每亩”,共9亩,5分。

至此,历时近十年的荒人加租抗张事件以血为代价告一段落,长春农业历史翻开新的一页。

回顾“持荒抗张”血案,直接原因是蒙公反悔了合同,而深层次原因是在大旗的租金价格过低,蒙公吃了太多的苦头,而取得种子租赁权的佃户自力更生,不愿意做出合理的让步,是冲突中的暴力造成的。

蒙古的低地价吸引了大量难民,这无疑让长春辉煌。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孟珙被骗是因为他“不擅长跳绳”。客观来说,通过勘测来提高租金是必然的。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鄂陵办理具体加租时,发现荒地90多万公顷,耕地60多万公顷,不包括村庄、花园、水井20多万公顷。60多万块地只交14万块的地租,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说得过去。然而,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政府有必要理性化解矛盾,避免直接对抗。在对抗的过程中,反张店人的首领抢劫土匪确实是错误的;官兵下手这么狠,确实不对。而张承泰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偏向大户的“查租分租”做法,则是整个事件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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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案发生后,对西家圈地区的民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官民对峙了几十年,以至于一有风吹草动,长春和吉林的政府就立刻对西家圈进行防范,怕那里的农民报复。“野民风”、“彪悍民风”之类的词语,一直是政府文件和报纸描述中国西部民风不足的必备词汇。

今天,历史的烽烟早已散去,但我们不应忘记历史的这一页。既然深爱着脚下的土地,就要了解并记住它的过去,既美好又痛苦。

(作者孙延平,吉林省民间协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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