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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杀“租”盘陷阱、哄抬房租 这个条例统统管起来!

来源:吉林福音时报作者:阙永春更新时间:2020-10-10 18:08: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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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平台“爆雷”,斩杀“租”陷阱,提租,全管——《房屋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聚焦

新华社记者程思琪、王有龄、李倩薇、杨洋

7日,《房屋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针对房屋租赁领域存在的“雷爆”风险、“杀租”陷阱、租户安全、租金上涨、捆绑消费等问题,法规做了哪些规定?各方人士对条例的相关内容有哪些期待和建议?新华社记者走访了监管部门、市场参与者和行业专家。

热点1:防范长期租赁平台“地雷爆炸”风险

今年8月底,上海长租平台,原名超客,在上海、成都、杭州等地爆发。大量业主和房东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监管部门表示,一些企业为了高速扩张,抢占市场,往往采用“低AG”、“长收益短支付”等高风险管理方式。

对此,条例规定,房屋租赁企业如存在“长期支付、短期支付”、“低成本AG”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将其列入经营例外清单,并加强对租金、保证金使用等经营条件的监管。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建立房屋租赁资金监管制度,将租金和保证金纳入监管范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过去很多企业进入房屋租赁市场没有门槛,几乎没有成本投入;同时,房屋租赁企业可以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分散地方监管不利于掌握全局。条例明确规定建立房屋租赁企业登记制度,设定行业准入门槛,加强监管。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国建议,应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地方性法规和监管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法规,以促进法规的实施。

热点2:打出“杀‘租’盘”

“假房租贷是黑中介两把杀人‘租’刀!”上海租客孟小姐,被黑中介虚假上市信息诱骗入陷阱,经济损失。

“对方说租房需要绑定银行卡,每个月自动扣钱,让我下载一个‘会分期’的app。”不久前,大学毕业生孙潇在大连租房,被租房平台骗去申请租房贷款,遭受损失。

针对黑中介、假房、非法出租贷款等造成的“打死‘租’板”陷阱,规定房屋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不得违规发布虚假房屋信息、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银江指出,假房等违法行为的管理细则需要进一步明确。“除了信息核查和现场查看的规定外,监管部门还应规定,售房信息应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合同备案,并在限定时间内从宣传展板和网站上删除,以避免非法中介机构以‘刚刚售出’为借口。”

紫茹首席运营官梁展华表示,法规有必要规范租赁贷款,这将有助于引导行业长期稳定发展,保护租户和业主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租赁机构自身的安全稳定发展。

李国认为,在租赁市场上,租户相对弱势,往往难以证明企业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议相关行为的举证责任倒置。一旦出现纠纷,房屋租赁公司和经纪公司就会证明自己是无辜的。”

热点3:更好的保障租户安全

记者发现,房屋租赁企业部分员工打破承重墙非法翻建,出租地下室等非住宅用房的情况屡见不鲜。成都租客徐女士表示,中介擅自将她之前租住的房子设置成“两室”改为“四室”,安全隐患突出。

此外,一些房客报告说,他们是被房东或中介未经授权带入出租屋的。

对此,条例规定,出租房屋应当符合建筑和消防的标准和要求;出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房屋。

租户徐女士说,出于隐私原因,租户一般不希望房东随意进出租赁房屋,尤其是在发生纠纷的情况下,这也是为了避免冲突加剧。

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常务副会长刘翔认为,相关规定对市场有积极作用,但甲醛污染监管仍难以实施。

壳牌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辉认为,这些规定有利于迫使房屋租赁公司进一步核实其自身商业行为的合规性。然而,由于市场主体和租赁房屋的数量和种类繁多,如何实施全面覆盖将是监管的难点。建议各城市建立纠纷处理和举报公示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开展公众反馈查询、访谈和整改。

热点4:管理租金上涨和捆绑,督促企业诚信经营

今年年初,一些长期出租公寓平台爆发期间部分城市房租突然上涨,引起舆论关注。另外,长期以来,很多租客普遍对通过租房平台租房时捆绑签订服务合同,却“服务费不交,服务找不到”的情况不满。

北京某知名房产中介经理也透露,一些大型房产中介通过自身的市场优势垄断区域房源,操纵租金牟利成为行业的“潜规则”。

条例规定,房屋租赁企业等市场主体从事与房屋租赁相关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禁止加租、捆绑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赚取租金差价”的行为。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指出,该条例有效规范了囤积居奇和租金操纵行为,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是本次咨询的亮点。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根据规定,企业不能收取“中介费”,也不能成为“二房东”。但是,在目前的市场中,租赁企业和中介企业往往是通过资本运营结合在一起的,法规应该考虑到这一现实。此外,一些企业将“中介费”更名为“服务费”,也值得注意。

梁展华表示,很多措施支持长期租赁行业的发展,是国家“租购并举”政策的落地和深化。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与合规管理、信用建设、信用申请等相关部门联系,推动行业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条例加强了对群众权益的保护,包括发布虚假住房信息、克扣或缓缴房租押金等。,加大了对大型企业租金欺诈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外,从法律责任上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了相关违法情节。房屋租赁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发展时间不长,其商业模式仍在探索中。随着监管的逐步实施,市场将得到规范。(参加记者:陆、颜惠英)

(民生)杀“租”盘陷阱、哄抬房租 这个条例统统管起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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